PANews 3月11日消息,以色列央行發布加密貨幣存款指南草案,要求銀行進行風險評估並為流出或流向加密貨幣的資金轉移制定政策和程序,採取基於風險的方法並確定虛擬貨幣服務提供商。如果服務提供者已從資本市場、保險和儲蓄管理局監管機構獲得提供金融資產服務的許可證,並受《禁止洗錢令》監管,銀行被要求對其進行審查,並且不允許向服務提供商發出全面拒絕。此外,銀行應明確用於購買虛擬貨幣的資金來源,以及虛擬貨幣從購買之時到轉換為法定貨幣並存入銀行公司賬戶的路徑。擬議的修正案草案將在聽取銀行事務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和公眾的意見後製定為最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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