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24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和國家能源局共11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文件製發日期為9 月3 日。文件中表示:一要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二要嚴禁新增: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嚴禁對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持。三要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實行差別電價;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限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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