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扬律师: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
近日,国务院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刘扬律师表示,《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属行政法规,94公告是七部门发布的,属部门规章,因此在法的位阶上,《条例》比94公告位阶更高,一般情况下,民法意义上的“违反法律规定”通常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包括部门规章,因此《条例》的出台将对币圈民事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刘扬律师解释说,如果参与资金盘、非法集资,有了损失需要自行承担。(互联网刑事犯罪研究)
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