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比特律团队负责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宇律师在PANONY & PANews联合主办的“区块链新经济时代换道超车的突破口”活动上发表了《“区块链”现行法律及合规概览》的主题演讲,对区块链领域目前的司法实践和监管现状作出了深入的剖析。
张宇律师认为,“区块链领域虽然没有单独的一部法律来进行规范,但区块链能适用的相关法律规范已经散现于其他现行法律中,应该来说,关于区块链的法律已具备总体框架和基本脉络。”
而且,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作为继互联网技术之后的新兴技术,其当下和未来的法律规划都基本遵循互联网信息产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张宇律师认为区块链领域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行业性和专门性的立法实践。
区块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与技术本身的发展是动态互动的,所以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是现行区块链法律的现状。张宇律师表示,“区块链技术本身仍然非常新,在技术先行的情况下,法律是跟不上的,所以只有在技术逐渐发展的过程中,法律才会慢慢完善。”在张宇律师看来,“很多东西还没能到立法层面来讨论的地步”,比如智能合约能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具有合同性质的合约,目前司法界还无法判断。
根据张宇律师和其团队的研究,目前与区块链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刑法》、《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电子签名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其他司法解释等。张宇律师笑言:“区块链法律全家桶,必有一款适合你。”
在翻阅了以“比特币”为标签的20余个案件后,张宇律师发现,诈骗罪占了“半壁江山”。“之前的法律并不完善,所以造成了币圈乱象丛生,确实现在有很多人假借区块链名义,行诈骗之实。”除了诈骗罪以外,开展和参与区块链领域的活动还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游戏+区块链”还可能涉及开设赌场。
比特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除了属于刑法规范范畴以外,很大一部分还涉及民事法律。虽然《民法总则》第127条原则性地规定了网络财产的保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张宇律师也强调,“目前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都被法律认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纠纷,人民法院都判定为无效合同,且不支持原告的请求。”
不过,比特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张宇律师表示,“比特币在之前的司法判例里被赋予一定的资产属性,而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虚拟货币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在《刑法》和《民法总则》这样的基本法以外,区块链从业者还需要格外注意一部部委规章,即《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部于今年2019年2月刚刚生效的法规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唯一一部以“区块链”命名的规范,也是最切合行业的一部总则,其内容是建立在基本法、信息产业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核心诉求是从监管角度明确“币链必须分离,让区块链下沉到底层技术”的发展基调。
最后,张宇律师强调,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问题在未来是尤其值得关注的。尤其对区块链行业的公司而言,如果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的,那么就需要考虑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持续的安全评估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