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4月12日消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了币印矿池三位股东与比特大陆的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潘志彪(持股80%)、李天昭(持股10%)、朱砝(持股10%)均需返还比特大陆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共计约90万元,并支付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共计约120万元。

2019年6月,有媒体报道称,比特大陆正在起诉其前雇员币印矿池联合创始人潘志彪、朱砝、李天昭三人,要求赔偿3000万元人民币。对此,朱砝当时回应到,比特大陆的诉讼对币印矿池的正常经营没有任何影响。


具体判决如下:

潘志彪

一、潘志彪继续履行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至2019年8月9日;

二、潘志彪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340 290.32元;

三、潘志彪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462000元;

朱砝

一、朱砝继续履行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至2019年8月31日;

二、朱砝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48 850.1元;

三、朱砝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352008元;

李天昭

一、李天昭继续履行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至2019年9月13日;

二、李天昭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81 379.31元;

三、李天昭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40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