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光靠技術是不行的,也不可能一勞永逸解決所有的問題。”11月14日上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在Money20/20中國大會上發表主旨演講時指出。

他強調當前全球科技創新正進入空前密集活躍的時期,金融科技逐漸成為信息化時代背景下,各國金融發展和金融資源佈局的焦點領域,持續提升本國金融業的科技含量和創新水平,增強金融服務能力是中國也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訴求。李東榮認為,這種訴求的本質其實就是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這兩點目的才是金融科技創新的本質和方向。

技術不是萬能的

機制、人才、數據、標準缺一不可

實現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光靠技術是不行的,也不可能一勞永逸解決所有的問題。金融科技創新還需要機制、人才、數據、標準四大支柱。李東榮強調,“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互聯網科技公司,如果缺少機制、人才、數據、標準等方面的有效支撐,金融科技將只是空中樓閣和繡花枕頭。”

在機制方面,要努力形式有活力的機制,通過各種創新平台連接各部門,完善試錯融錯機制。在人才方面努力完善人才的交易和輪崗機制,滿足金融科技領域對複合型人才的需求。在數據方面,應該從單純的數據的囤積者,轉變為數據的挖掘者。在依法合規以及做好數據隱私保護的前提下,努力激活內部的存量數據,盤活外部的合作數據,提高數據應用能力。在標準方面應以增強安全性,合規性和互操作性為重點,積極地參與和推進服務要素,產品定價,信息安全,隱私保護,風險管理等方面的標準化建設。

李東榮認為機制、人才、數據、標準四大支柱的創新都要建立在風控基礎之上,這是金融創新的根本點。 “縱觀全球金融發展歷史,金融風險從來沒有因為科技的進步而銷聲匿跡。在防范金融方面不會因為技術的發展有任何的特殊和意外。”

提升風險甄別,風險定價,風險處置等能力是金融從業機構是最基礎和最核心的功課,也是最大的挑戰。現在的風險管控安排應該與產品服務創新同步規劃,同步部署,這樣才能有效地完善合規管理。在新情境下的風險控制要做好數據保護,運行監管,災難恢復等安全保障防護,使各類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處於可管,可控、可承受的範圍之內。同時,通過信息披露,通過風險提示,合同規範等方式,避免新的風險和成本向金融消費者不合理的轉嫁。

金融為本,科技為器

鼓勵服務實體經濟的金融科技創新

金融科技是現代金融與科技創新的深度融合。金融為本,科技為器,從業機構開展業務首先要牢守金融業務的出發點,那就是服務實體經濟。把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普惠水平,有利於提高金融風險管控能力,有利於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評估創新價值的基本標準。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金融科技創新的發展方向正確,路徑科學。

針對我國當前金融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李東榮提出了服務實體經濟的切入點在於實體經濟發展當中有效的金融需求和傳統金融服務的短版。其中相當一部分的內容是在著力改進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三農精準扶貧等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因此在這些領域,金融科技是可以大有作為的。

比如有一些機構探索利用區塊鏈技術在信息難以篡改可追溯性方面等特點,實現扶貧資金的精準投放和高效管理。有的機構嘗試使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資金結算,交易流水,存款投資等各類交易數據,滿足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資金需求等。

只有堅持這個方向的金融科技創新才是值得支持和鼓勵的金融科技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