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韓國消息,韓國國會政務委員會於7月13日召開全體會議,討論新提議的《虛擬資產產業法》 、《虛擬資產產業發展及用戶保護法》 、《虛擬資產交易法》以及《電子金融交易法》四項虛擬資產相關法案。
國會表示,四項法案都強調交易所需通過金融監管當局的審查。其中,《虛擬資產產業法》、《虛擬資產交易法》、《電子金融交易法》規定交易所運營需得到當局頒發的許可,《虛擬資產產業發展及用戶保護法》則認為交易所必須進行相關登記。無論是頒發許可還是進行登記,都需要接受監督機關的審查。具體審查項目包括:自有資金規模、工作計劃妥當性、人力物力設備、財務狀況、社會信用等。
區分 | 《虛擬資產產業法》 | 《虛擬資產產業發展及用戶保護法》 | 《虛擬資產交易法》 | 《電子金融交易法》 |
形式 | 許可 | 登記 | 許可 | 許可 |
申請資格 | 股份公司,金融機構,外企分公司 | 股份公司 | 法人(包括外國法人) | - |
自有資金 | 5億韓元以上( 28 2 . 5萬元) | 5億韓元以上( 282 .5萬元) | 30億韓元以上( 16 95 . 2萬元) | 5億韓元以上( 282 .5萬元) |
其他 | 工作計劃妥當性、人力物力設備、財務狀況、社會信用等 |
韓媒表示,隨著虛擬資產行業法相關討論的進行,交易所或許將面臨雙重審查。 《虛擬資產交易法》提到,交易所即便成功通過《特定金融信息法》規定的相關牌照審查,明年也需要按照虛擬資行業法規定,再次接受當局的相關審查。對此,國會政務委員會首席專業委員李容俊在法案研討報告書中表示: “考慮到交易所在追求滿足審查條件的過程中,出現過集體關停引發混亂的先例,若追加新條件增加限制,可能會過於加重交易所的負擔。”
據悉,此次法案討論中也提到,在虛擬資產行業設立相關協會。為建立市場秩序,比起金融監督介入,交易所相互自律監督,協會負責管理的方式更為合理。對於黑客攻擊等問題,四項法案均主張交易所應賠償相關損失,保護投資者權益,承擔相關說明義務。
PANews了解到,虛擬資產行業法案雖然在2016年的第20屆國會上也提出過,但由於當時政府的消極態度,法案未能得到充分商議。此次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組建虛擬資產特別工作組討論法案,金融委員會也計劃另行擬議虛擬資產產業圈相關法案。因此,業界預測,虛擬資產行業法案有望在今年內通過,並從明年開始正式實施。
另外,韓國金融委員會委員長殷成秀當天一同參加會議,針對於像幣安一樣的海外交易所,他強調: “根據《虛擬資產交易法》規定,如果通過韓元支付與國內客戶進行交易,則須在金融情報分析院進行註冊。”還計劃與金融委員會下屬金融情報分析院院長聯名向海外交易所發送相關通知,要求企業說明在韓國進行的相關業務。
自20 2 1年3月《特定金融信息法》實行後,韓國政府加強虛擬資產市場監管,特別是6月以來,金融當局指定韓國金融委員會旗下的金融情報分析院為主要監管單位,多次召集會議,成立特別工作小組,幫助引導交易所申報牌照,促進交易所盡快完成在當地銀行的實名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