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布斯消息,美國國稅局(IRS)10月23日發布2020年的1040號表“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草案指導說明。其中包含虛擬貨幣問題:2020年期間,你是否通過接收、發送、交易或其他方式獲得虛擬貨幣經濟利益?草案指出,如果納稅人在2020年期間只持有加密貨幣,或者在自己的錢包之間轉移加密貨幣,則無需選擇“是”選項。據悉,此前2019年納稅申報中,許多納稅人對如何界定“持有加密貨幣但未交易”感到困惑,2020草案進一步澄清了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