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有些人考虑到在银行等正规渠道换汇存在手续费较高,到账时间长,必须要到指定银行办理等原因,会采用私下换汇的方式。

特别是长期居住在国外的朋友,比如在国外做生意的或者留学生,会经常遇到朋友之间相互换汇的问题。

但是邵律师最近接到不少因为私下换汇导致银行卡被冻结的咨询。所以觉得有必要给大家普普法,聊一聊私下换汇会涉及哪些法律风险?(注:本文皆为真实案例分享,但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件所涉及的国家、姓名、职业等相关信息有所改编。)

01、“你们如果不退赃,我们没法解冻”

丽丽长期和妈妈在泰国生活,妈妈在曼谷唐人街摊鸡蛋儿灌饼的,生意一直都不错。

某天,丽丽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人说想换折合人民币15万的泰铢急用,报的汇率也比银行汇率稍高一些,丽丽之前也给人私下换过好几次,想着可以赚个汇率差的钱,就加了此人微信。两人约好了时间地点之后,丽丽将折合15元人民币的泰铢面交给了对方,让对方直接将人民币转账至丽丽爸爸的国内银行账户。

没成想,隔了几天,居住在国内A地的爸爸就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此时丽丽发现自己的卡也被冻了。丽丽就让爸爸去当地银行问了下是咋回事,银行说,爸爸卡里收到了涉电诈资金,冻结机关是B地刑侦大队。接着爸爸又到当地的派出所询问应该怎么解冻卡,派出所说因为银行卡是B地冻结的,只能找B地公安解卡。

由于被冻结的是爸爸的工资卡,所以爸爸只能赶快跑到距离A地2000公里的B地,找到了承办警官。

承办告知:爸爸收到的15万人民币中有8万是电信诈骗汇入的款项,已有被害人在B地报案了,又因为爸爸和丽丽之间有流水往来,所以也一并把丽丽的卡给冻结了。想要解卡,必须全额退赔被害人被骗的8万元。

听到这话,爸爸不愿意了:这是女儿换汇收来的钱,泰铢是真金白银给了对方的。我们也不知收到的款涉及到诈骗,明明自己也是受害人,为啥还要倒贴赔给别人八万块?这是自己一年的工资收入了。

由于父女俩的坚持,三年多了,二人的银行卡依然还被冻着。

【邵律师评析】

这类解冻卡案例其实非常普遍,并不是特例。

虽说正常的逻辑是,“你要是认为我有罪,那你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但放在银行卡解冻领域,普遍处理方式却是,“因为我认为你有罪,所以你需要退赃,否则你的卡会一直被冻着”。

该案当中,虽然已经过了三年多,但是爸爸被冻结的银行卡中的余额却并没有被划扣。一般来说,被害人报案的刑事案件,从抓人到判决也只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所以该案件的情况,要么是诈骗的人或者直接帮助诈骗犯走流水的人没抓到,要么是虽然抓到了但这些人没钱退赔被害人。但不管怎样,至少说明了爸爸的卡不是涉案一级卡。否则,司法机关完全可以直接划扣给被害人,甚至是将爸爸直接刑拘。

02、留学生私下换汇,仅获利3000元,竟被挂网逃?

宝儿在澳洲读研,假期回国躺着家里刷手机,某一天,留学生交流群里有个人加她好友,说想换澳币,双方约定好汇率及兑换数额,宝儿算下来自己可以赚3000块的差额,正好给妈妈买瓶海蓝之谜的面霜,就与对方达成了交易。假期结束后宝儿又回到了澳洲,开始了忙碌的学习生活。

但没过多久,宝儿接到C地警察叔叔打来的电话,被告知:你方系被通缉的电信网络诈骗在逃人员,望尽快回国接受调查。(宝儿感受到了晴天霹雳!)

宝儿经查询得知,自己卡里接收的帮人换汇得来的5万元竟被三地警方冻结,且冻结余额显示为负几万。这时宝儿才后知后觉,原来找她换汇的那个人有问题。但是当宝儿想联系此人询问情况,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早已被拉黑。是的,对方失联了。

宝儿很纠结,自己要不要回国呢?自己马上就要毕业了,原本和男朋友商量好毕业后在澳洲工作,并且自己也已经拿到了几家公司的offer,如果回国,可能就直接被刑拘了,短期内肯定是无法出国的,但这事儿不处理吧,卡一直被冻着确实不方便,另外,父母都还在老家呢,总不能一辈子就在澳洲不回去了吧……?总之各种纠结,心烦意乱,也不敢告诉家人。

【邵律师评析】

比上个案例更严重的是,当事人不仅仅是被冻卡的问题,还涉嫌帮信罪或掩隐罪!

这两个罪名,邵律师在此前的文章中也多次提到过(→《掩隐罪能改判帮信罪吗?哪个判得轻?》《以案说法 | 帮信罪的套路和陷阱》《一文梳理:提供账户帮人转账,可能涉嫌的罪名》)。帮信罪,最高判3年,掩隐罪,最高判7年。至于宝儿回国后会被如何处理,还是要结合被诈骗的被害人涉案情况来确定。

03、只是帮人换澳门币赌博,怎么自己涉嫌诈骗他人?

小智的老婆是澳门人,所以几年前,小智就搬到澳门定居。小智有个发小叫大雄,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小智的老婆经常开玩笑说,小智和大雄才是灵魂伴侣。

但是大雄有个很不好的爱好,喜欢赌。每年总是要从内地去个几次澳门赌场,小智偶尔也会帮大雄换澳门币。有一次,大雄又来到澳门小智夫妻俩的家中,让小智把其收款账号给自己,并且说,自己已经安排好了,会让人直接将50万打到小智账户上,小智收款后就把对应的澳币给了大雄。大雄手气也很不错,居然在赌场里赢了100万!然后大雄就返回内地了。

后来,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大雄也没联系过小智,另外,小智发现曾经给大雄收过款的自己银行卡被冻结了。但打大雄的电话,微信等均联系不上,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小智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大雄被D地警方以诈骗罪被刑拘了。

【邵律师评析】

经和当事人沟通,小智涉嫌诈骗罪毫无疑问。为什么这么说呢(小智简直是对他哥们毫无保留的信任啊【手动捂脸】)。

当时是怎么收款的呢?是小智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大雄,大雄把小智的微信名字改名叫赵总,并且把微信头像也换了,并添加了一个叫李总的人,在“赵总”和“李总”的对话当中:

赵总说,你把钱打到这个账户就行(户名:小智,开户行:xx银行xx支行,卡号:xxx),事情肯定给你办妥。李总回复:OK,拜托大哥了!

而大雄被抓的原因,就是因为上述微信中的李总报案称,“我之前因为醉驾被警察抓了,被取保候审了,现在已经判决生效。在之前刚案发时,我害怕自己留案底,就到处打听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个叫大雄的人,大雄说他可以给我找关系,保证我没有案底,但是需要50万打点一下,现在我知道我被这个人骗了”,并且大雄也提供了自己和“赵总”的聊天记录。

在该案当中,若认定小智和大雄是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即使是从犯,也要判处三年以上,而大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毫无疑问。

虽说邵律师每天都在办理各类案件,对很多事都早已见怪不怪了,但偶尔也会感叹:都说小说源于现实生活,但现实往往更加离谱。

04、写在最后

根据邵律师办案经验,近年来,尤其是感觉从去年开始,国家对非法买卖外汇的打击越来越严重了。

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也有好几年了,私下换汇收到赃款,其实很难主张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私下换汇本身就是违法的,轻则被行政处罚,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虽说是不幸收到了赃款,导致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但还是要及时解决,向承办人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自己收款的事由是换汇,而不是主观明知上游是赃款,仍然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走流水。解冻卡工作最重要的,是先排除自身刑事风险,这是前提。其次才是和承办沟通解冻问题。

如果银行卡被冻结了,我们需要怎么做呢?实操方案可戳此文了解→《银行卡被冻结了,该怎么办?如何早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