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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诗巍 · 12-07 19:55人民法院报发文《非法窃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刑法定性》——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类犯罪的认知局限性凸显
2024年12月5日,人民法院报发文《非法窃取虚拟货币行为的刑法定性》,该文中所描述的案例到没有什么特别复杂之处,就是说A偷了B的虚拟货币USDT后,出售获利。 然而,该文中法院人员针对该案例的评析却让人产生不寒而栗的感受,透漏出一种:“虽然我不懂区块链、虚拟货币,但我认为你应该重判!”的意味,让人有些许不适。 我们来讨论讨论该文当中的两个观点。
12-07 19:55 - 邵诗巍 · 12-02 21:25案例点评 | 程序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虚拟货币,获利3万,获刑3年半
在很多人眼中,程序员(码农、工程师)是收入丰厚,令人羡慕的高薪岗位,但在刑事律师眼中,这也是极易触碰法律风险的高危行业。 邵律师此前也代理过不少程序员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 公司经营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程序员作为员工被牵连; 软件公司为客户提供非法网站搭建服务,公司法人涉嫌帮信罪;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涉嫌开设赌场罪,程序员作为境内员工被抓;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则案例——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虚拟货币牟利,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获刑3年半。本文以该案为例,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12-02 21:25 - 邵诗巍 · 11-29 12:04被司法冻结的虚拟货币,当事人拒不配合,能否强制执行?
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有不少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司法系统的办案人员等对于虚拟货币如何合法合规的进行司法处置进行探讨,邵律师也分享过相关观点(➡️《未经法院判决,公安不应处置涉案虚拟货币!》)。 姑且不论公安机关采取什么样的处置流程才合规,但在实操中,办案单位对虚拟货币进行处置有一个充分且必要的前提:需要当事人(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退赃,自愿上缴。 本文想讨论的问题是,涉案虚拟资产已被公安司法冻结,如果当事人拒绝配合办案人员将自己的虚拟货币从交易所或数字钱包转至办案人员所控制的钱包地址当中,即便是将来有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涉案虚拟货币能否强制执行?
11-29 12:04 - 邵诗巍 · 11-27 18:00Web3创业者都需要关注的8大法律问题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转向Web3领域,试图在这片蓝海中寻找机遇。然而,对于国内的Web3创业者来说,要在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夹缝中开辟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业务内容本身的相关问题,更包括复杂的法律合规挑战。 本文总结了日常工作中邵律师会被问到的较为高频的法律问题,希望能给Web3创业者提供一些思路或启发。
11-27 18:00 - 邵诗巍 · 11-23 08:08利用虚拟货币行贿受贿:数字时代的隐秘腐败新手段
2024年11月20日,官方通报了一则消息。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姚前为一己之私不遗余力扶持特定科技服务商、,甘做围猎者的「重点培养对象」,利用虚拟货币等进行权钱交易 近年来,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备受关注,但同时也成为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工具,其中就包括行贿受贿。 今天就来聊聊关于利用虚拟货币行贿受贿的相关法律问题。
11-23 08:08 - 邵诗巍 · 11-18 13:00DEXX交易平台发生用户上亿资产被盗事件,平台方与KOL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本次DEXX安全事件,平台方和KOL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对于用户损失,他们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11-18 13:00 - 邵诗巍 · 11-14 20:34入职Web3公司还是Web2公司,职场打工人应当如何选择?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全球经济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导致了企业增长放缓,甚至出现了裁员潮。许多行业减少了招聘需求,求职者们也因此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在这样的背景下,虽然 Crypto 市场同样处于熊市中,但井喷式出现的 Web3 应用们仍然保持着永无止境般的人才需求。 作为加密行业的律师,邵律师团队在日常的工作中也非常高频的遇到web3求职者们的咨询。 当求职者们被Web3行业独特的工作模式和高薪酬吸引的同时,他们也会对行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感到担忧。 今天就来聊聊,是入职web3公司还是web2公司,求职者们应当怎样做选择?
11-14 20:34 - 邵诗巍 · 11-08 20:48在国内做U卡代理商,不可不知的4大思维误区
作为一名加密领域的刑事律师,我们非常高频的看到实践中有大量的炒币散户、U商等着交易过程中因不幸收到赃款而被冻结银行卡、或者涉嫌洗钱类刑事犯罪。 如何能保证自己出U时不被冻卡,就成为了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有需求就有市场,所以,USDT银行卡就诞生了。 此前,邵律师在《万事达U卡,银联U卡,能否保证安全出U不被冻卡?》一文中围绕着U卡相关问题进行过分析。本文想聊聊,在国内做U卡代理商,会是门合法的好生意吗?
11-08 20:48 - 邵诗巍 · 11-04 07:43加密货币委托代投,如何预防法律风险?
尽管94号公告、924号公告等政策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但在实践中,涉及到虚拟货币委托理财引发的法律纠纷却屡见不鲜。
11-04 07:43 - 邵诗巍 · 10-28 11:00Web3普法丨比特币交易所开展永续合约业务,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近年来邵律师所承办的案件以及日常工作中接到的大量咨询发现,国内警方(特别是在湖南地区)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涉及的永续合约业务,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屡见不鲜。
10-28 11:00 - 邵诗巍 · 10-23 18:53车手/U商 帮助上家转移资金,是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还是掩隐罪?
所谓的“车手”,又名“职业取款人”,是指专门负责实施取款、转移赃款的中间人,为赚取佣金而帮助犯罪团伙将赃款“洗白”。 由于USDT虚拟货币的匿名性特征,洗钱团队会招募车手以U商买卖USDT的手段(下图),将资金“洗白”。 那么车手的套现、转移赃款的行为,是与其上家一同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
10-23 18:53 - 邵诗巍 · 10-13 10:48律师提示:警惕无货源模式的跨境电商骗局!
在大环境不好的时期,总会看到很多教人赚钱的广告自媒体。那么跨境电商是门好的副业吗? 据公开数据,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0.5%。从数据上来看,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确实在保持着快速发展,不少地方政府也给与了相关政策及扶持资金支持。 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也借着这个风口,进行行骗。最近,邵律师就接到一个朋友的咨询,兼职做跨境电商没多少时间,竟被他人骗取了数十万元钱款。
10-13 10:48 - 邵诗巍 · 10-11 14:00Web3普法丨在Telegram上开发小游戏,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在国内版号限制的政策寒冬下,对于国内游戏厂商而言,可选择的道路要么是游戏出海,要么是打造精品化游戏,但精品化意味着需要投入极高的成本以及需要面对漫长的回报周期,所以出海是大多数游戏商不得不做的选择。在商业化模式上,Web3区块链游戏是出海游戏商会考虑的类型之一。 最近,区块链游戏GameFi在TON平台上爆发式增长,以 Notcoin ((tap to ear点按挖矿游戏)为例,据报道,该项目上线后迅速吸引了 3500 万用户,峰值时每日活跃用户超过 600 万,开盘前市值高达 8.5 亿美元,在其代币$NOT上线币安的短短两周市值就一路飙升到25亿美元,创造了 TON 生态小游戏的风口。
10-11 14:00 - 邵诗巍 · 09-25 20:48实务 |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认定及辩护要点梳理
在《概念厘清 | 赌博犯罪案件中的赌资、违法所得、罚金》一文中邵律师曾提到,法律规定当中对于赌资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但有关“违法所得”并无明确的规定。 根据网络赌博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额在3万以上的,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情形,法定刑为5年以上。 另外,违法所得的准确认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定罪量刑,也直接决定了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时需要退缴的数额。 本文将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规则、就低认定相关辩护意见等做出归纳梳理。
09-25 20:48 - 邵诗巍 · 09-23 07:00公安机关先行处置刑事案件虚拟货币的合法性探究
在司法实践当中,在刑事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公安机关通常在侦查阶段就对涉案的虚拟货币进行了先行处置。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查扣的虚拟货币先行处置是否有法可依?先行处置行
09-23 07:00 - 邵诗巍 · 09-17 17:23开设赌场案中的违法所得金额,能否扣除经营成本?
“退出违法所得”是刑事案件中常有的判决内容之一,旨在要求犯罪分子返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或收益,以恢复被侵害的法律秩序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但违法所得的内涵和外延应如何界定?具体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关实施细则并未在我国刑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而是散落在个别罪名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办案指引当中。 我们以开设赌场罪为例,对于“违法所得额应否扣除必要的成本支出”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09-17 17:23 - 邵诗巍 · 09-15 20:38活动回顾 | 投资区块链虚拟货币项目,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绕坑?
在加密货币的世界里,投资者们就像是一群勇敢的探险家,他们带着钱包和梦想,跳进了这个充满未知和可能的宝藏岛。但是,就像所有探险故事一样,宝藏旁边总有一些“鳄鱼”潜伏着,等着那些不小心的探险者。本文就是一张探险说明书,帮你在币圈的丛林中找到宝藏,同时避免踩到那些危险的“鳄鱼”。
09-15 20:38 - 邵诗巍 · 09-15 15:56赌博网站内未提现的赌资和佣金,法院应当没收吗?
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获取收益的来源有三种:自己赌博赢的钱;作为代理,发现的下级代理或赌客在网站上投注,自己获得的网站返佣;赌客抽水。 若代理因开设赌场罪被抓,除了量刑之外,法院还会对赌资和违法所得的退出金额作出认定和处理。如果法院认定需要退出的数额较大,这可能会给当事人及其家人带来比较大的经济负担。 如果在代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还没来得及将赌博网站中的钱提现,或者想提现时发现网站被端掉了,那么对于网站中未提现的钱款,法院要求代理退出?合理吗?
09-15 15:56 - 邵诗巍 · 09-12 13:29同案不同判?刑事案件中的「地域管辖」问题研究
虽说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涉嫌什么罪名,相关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也在不断的出台,对于刑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解释,但法律规定毕竟是原则性的,并非机械化规定,例如不可能直接简单粗暴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经营额50万判5年60万判6年,刑事裁判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三性(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个案情节(如自首、立功)。 另外,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对当事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样的涉案金额或情节,可能在A地判三年,在B地判5个月;以及,不同地区司法人员对案件的认识和理解可能存在巨大差异,例如涉虚拟货币类案件,同样的案情,可能在A地是无罪的,B地就要判2年。
09-1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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