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范芊芊 来源/ PANews
“对部分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兴技术,通过舆论和资本的过度炒作,可能会令它们沦为市场操纵、投机、诈骗的工具。”7月7日,在第八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演讲时指出。
李东荣认为,金融科技的发展,尚处于一个不断探索和逐步成熟的过程中。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金融科技在业务、技术、网络、数据等方面,正面临着一些风险和安全挑战。
首先,在业务安全方面。已经发现,有的机构安全意识薄弱,为单方面追求极致客户体验,以牺牲资金和交易安全为代价,过度简化必要的业务流程和管控环节,从而隐藏了较大的业务安全隐患。还有的机构假借复杂技术对金融产品进行过度包装,刻意模糊业务本质,并没有真正落实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和风险提示责任,把一些不成熟、不可靠的金融产品卖给缺乏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这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的。
其次,在技术安全方面,也发现有的机构在未经过严密测试和风险评估的情况下,盲目地追求所谓颠覆式技术,拔苗助长,急于求成,导致技术选型错位、资源浪费,安全事件频发等问题。特别是对部分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兴技术,通过舆论和资本的过度炒作,可能会令它们沦为市场操纵、投机、诈骗的工具。实践表明,一些号称技术和数据驱动的所谓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利用制度规则相对滞后,游走在法律和监管的灰色地带。
再次,在网络安全方面。当前,网络安全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常规攻击持续演变,分布式拒绝服务,高级持续性威胁等攻击手段不断翻新,有组织、有大规模的网络攻击,时有发生。这给金融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更多的挑战。
最后,在数据安全方面。随着电子商务条件下购物、支付、理财等网络金融系统的不断丰富,一些机构也积累了海量的客户行为数据和交易数据,但因其信息系统管理水平和应对网络攻击能力未能同步跟上,其数据安全保卫能力存在不足,存在数据被集中泄露的风险。此外,由于网络数据复制的无限性和低成本以及数字二次利用和传递的隐蔽性,金融科技领域数据过度采集、数据倒卖、一次授权、重复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有的问题并不是说我们管理制度过严导致不能进行下去,而是自己思想上放松了,能采取的措施不采取,最后倒在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上。"李东荣称,所以,我们应该竭力统筹好安全与发展两个方面,在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和发展的同时,抓紧建立起完善、适用、管用的金融科技安全保障体系。
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李东荣指出了四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建立试错、容错机制,开展测试、验证等手段,来丰富我们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和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
二是切实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应该严格实施数字技术在金融业应用的安全指南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覆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扎实做好安全技术防护。综合应用多因素认证、边界防护、数据脱敏等手段,切实地放缓重要数据被泄露、被篡改、被丢失和非授权访问等风险。
四是要紧密结合金融业务需求。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它不能离开金融的场景和业务需求去空谈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从业机构应该围绕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和传统金融服务所暴露出来的短板,审慎地选择相对稳定成熟、与业务发展契合度较高的数字技术,明确与相关合作方的责任划分管理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技术应用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避免“拿着锤子找钉子”的应用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