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25日消息,9月24日,在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条例》指出,支持金融科技核心技术开发与应用,鼓励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先进技术,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并将通过支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力开展管理体制机制、财税政策、人才政策、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与股权激励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

 

《条例》指出,上海将推进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上海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支持和保障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机构挂牌,并接受培训咨询、登记托管、债券融资、场外投行等资本市场培育服务。


上海将进一步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要素市场,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根据科技创新企业信贷特点,建立专门的组织、风险控制和激励考核体系;支持保险机构推出符合各类创新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