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9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昨日判决了北京比特大陆与币印矿池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要求朱砝、潘志彪、李天昭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分别支付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105.6万元、138.6万元、122.4万元,并驳回比特大陆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次判决提高了竞业限制违约金金额,且驳回了比特大陆提出的高达数千万的损失补偿。据了解,在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法院判定潘志彪、李天昭、朱砝均需返还比特大陆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共计约90万元,并支付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共计约120万元。
据悉,比特大陆于2018年8月27日以要求朱砝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继续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赔偿损失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2019年6月,比特大陆起诉潘志彪、朱砝、李天昭三人,要求赔偿3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