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4月29日消息,4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了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月2日作出的准予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但并未决定恢复詹克团为法定代表人。今晚,比特大陆官方发布消息,就比特大陆(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及行政复议的最新情况。

声明称,对该撤销决定深表遗憾。并认为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的撤销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严重违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和北京比特公司章程,是通过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公司内部自治;公司会坚决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并表示,公司对詹克团将其以个人控制欲和虚荣心为核心的私利置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员工共同利益之上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会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开声明全文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19年10月28日,为了纠正詹克团在公司经营管理上的独断专行和重大错误,北京比特唯一股东Bitmain Technologie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比特”)依法作出股东决定,免去詹克团的执行董事职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委任吴忌寒为新的执行董事,同时根据北京比特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关于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由吴忌寒担任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2日,为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北京比特更换法定代表人为刘路遥。

自詹克团被免职后,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为填补詹克团留下的财务黑洞而拼搏,为公司在2020年打翻身仗而携手。全世界、全国和全公司都为控制疫情而抗争,但是詹克团无视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共同利益以及拯救公司的努力,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及其他诉讼,恶意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行政复议结果及影响

2020年2月12日,詹克团向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撤销北京比特2020年1月2日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并恢复其为法定代表人。2020年4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了撤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月2日作出的准予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但并未决定恢复詹克团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对该撤销决定深表遗憾。我们认为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作出的撤销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严重违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和北京比特公司章程,是通过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公司内部自治;公司会坚决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上述复议决定并不会影响詹克团已经不是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的事实,具体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北京比特的唯一股东是香港比特,香港比特的唯一董事吴忌寒有权决定北京比特的法定代表人任免。

2、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产生,一经内部决议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工商登记仅具有对外公示的作用。因此,上述复议决定并不改变詹克团已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的事实。北京比特现任执行董事吴忌寒、经理刘路遥目前均正常履职。刘路遥仍为北京比特现任法定代表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目前,詹克团既不是北京比特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也不是经理,甚至连雇员都不是。任何情况下,詹克团都不能再担任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否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比特公司章程。

4、鉴于詹克团并非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其无权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使权力。如因詹克团冒充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身份,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持追究詹克团及相关相对方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权利

三、詹克团可能采取的破坏行动及应对

北京比特仅为比特大陆境内外数十家子公司之一,即使詹克团被错误登记为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亦不会对比特大陆的境内外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北京比特的唯一股东是香港比特,香港比特的执行董事和授权代表人均为吴忌寒一人;香港比特的股东是开曼公司,而开曼公司已不再有超级投票权的设置,所有股东一股一票、公平投票,且詹克团已被罢免出开曼公司董事会。因此,即使詹克团被错误登记为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香港比特也能依法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予以更正,以真实反映詹克团自2019年10月28日起即不再为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的事实。但是,詹克团可能借机肆意妄为,企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包括采取以下破坏活动

1、冲击北京比特办公场所,疫情期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2、冒充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或转移资产;

3、冒充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威胁公司员工;

4、在公司员工中公开或私下散播不实消息,挑唆员工分立;

5、煽动媒体炒作,诋毁公司现任管理层,损害公司形象等。

针对詹克团以上可能采取的破坏行动,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公司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严阵以待。如詹克团及相关方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公司对詹克团将其以个人控制欲和虚荣心为核心的私利置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和员工共同利益之上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会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