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24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美国国税局(IRS)再次坚称加密货币质押应纳税,表示质押奖励一旦收到就会产生纳税义务。此消息正值田纳西州夫妇Joshua和Jessica Jarrett与国税局就质押税收问题进行的法律诉讼期间。这对夫妇在Tezos网络上进行质押,他们辩称质押奖励在出售前不应征税。

在12月20日的法庭文件中,国税局驳回了Jarrett夫妇关于质押产生“新财产”且只有在出售时才应征税的主张政府表示,“一旦完成加密货币的质押,就。应立即产生纳税义务”。此案目前正受到加密货币行业的密切关注,可能会对美国所有权益证明区块链上的质押奖励如何征税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美国国税局2023年发布的指南,质押或挖矿获得的区块奖励在产生时即被视为应税收入,纳税义务基于其产生时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