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12日消息,据华夏时报网报道,近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二审判决了一起关于利用比特币“跑分”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二审判决书显示,7名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其他“比特币”软件,以购买、出售虚拟币的方式进行“跑分”,涉案金额超过900万,但是作为“跑分”收取佣金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收入最多的只收到8500元,最少的只有500元。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7名犯罪嫌疑人最高有期徒刑四年,最高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