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14日消息,據旌德縣人民法院公眾號,近日,安徽旌德法院審結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李某、向某、黃某等七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不等,宣告緩刑,並罰金。
2022年,許某(另案處理)準備開發「莫比烏斯」項目,即發行推廣MBUS(莫比烏斯)虛擬幣、卡牌等,遂聯繫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要求進行程序代碼編寫、網站測試,先後產生四個智能合約位址。後許某透過廖與李某等人取得聯繫,與李某、向某、黃某等七人合作發行MBUS虛擬幣等項目。數人以投資虛擬幣及衍生項目交易為名,透過誇大項目投資前景,掩飾計酬、回饋真實來源,要求參加者購買並持有MBUS幣、NFT卡牌、MSS幣,用「拉人頭」的方式積極發展下線人員,並依照一定順序組織層級,直接或間接將發展人員數量、購買虛擬幣、卡牌的金額、數量等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騙取參與者財物合計超96.43萬USDT(1USDT約等於1美元,折合人民幣約63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