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5日消息,根據Etoday報道,韓國金融委員會於2月28日對《特定金融資訊法(特金法)執行條例部分修訂案》進行了立法預告,並截止到4日聽取了相關業界的意見。其中包含的一項內容為,如果透過虛擬資產交易所收到上幣回扣,金融當局將有可能依法取消該企業的虛擬資產業務權限。

這是上個月5日修改了強化虛擬資產公司全部條件的特金法施行令的再立法預告。根據已宣布重新頒布的新修正案,以不正當的方法從他人處獲得金錢或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東西或給他人的金錢時,金融當局可以註銷職權。另外,如果虛擬資產業者不採取停止營業措施,金融當局可以採取取消其虛擬資產業務業者權限的措施。虛擬資產業務運營商還有義務向韓國金融情報機構通報反洗錢組織、人力和電腦設備等實體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