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30日消息,香港證監會今日推出一項新措施,就疑似集體投資計劃的安排向公眾發出警示。如集體投資計劃沒有獲得證監會認可,便不得在香港向公眾發售。向香港公眾發售非認可集體投資計劃,或在沒有取得證監會牌照或註冊的情況下推廣或分銷集體投資計劃的權益,或屬犯罪。本會呼籲投資者,如打算投資於非認可投資計劃,務必格外謹慎。新增的非認可投資計劃警示,列出引起證監會關注並在表面上具備集體投資計劃某些特點的投資安排。這些安排可涉及海外房地產或非傳統資產及投資項目,例如數字代幣和首次代幣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