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1月29日消息,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币安未在菲律宾注册为公司,并且在没有必要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开展运营。其还称像币安这样的交易所必须申请注册,并在向公众出售证券之前提供有关所发行证券的详细信息。这些详细信息包括发行价格、证券性质和其他数据。发行人还应获得向公众出售或发行证券的二级许可证。声明指出,根据 SRC 第 73 条,这是一种刑事犯罪,最高可处以 500 万菲律宾比索(90,300 美元)的罚款,或 21 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菲律宾SEC:币安未在菲律宾注册为公司,其运营也没有必要的许可或授权
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