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0月8日消息,据曼昆区块链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刘红林律师表示,近日,多家注册在海南的NFT数字藏品创业者跟红林律师交流,说公司准备注销或者迁移到其他城市。原因是一份来自海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其他部门下发通知,通知内容很明确,要求辖区内经营NFT数字藏品业务的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报送经营资质,否则“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负”。

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在海南当地经营NFT数字藏品,需要具备的资质有:(1)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2)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EDI。(3)艺术品经营备案(备注《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超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4)区块链备案。(5)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6)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7)拍卖许可证。(8)等保二级或三级备案。(9)交易市场开设许可。

通知文件中的说法是“企业若开展数字藏品业务,特别是开设二级市场开展交易,应当具备上述资质。若不具备上述资质,擅自开展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无论是行业从业者理解的数字藏品平台只有一级市场发售行为,还是开设二级功能允许用户交流藏品,都是需要办理上述资质才行。

律师:海南市监局要求辖区内经营数字藏品业务的企业限时报送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