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3日消息,据Finance Magnates报道,德国金融监管局(BaFin)3月2日发布指导意见,将加密货币归类为金融工具。根据金融监管机构的说法,虚拟货币是没有任何中央银行或公共机构发行或担保的价值的一种数字表示,不一定与法律规定的货币挂钩,并且不具有法定货币或金钱的法律地位。但被自然人或法人视为交换媒介,可以电子方式进行传输,存储和交易。
Bitstamp业务发展负责人Miha Grčar表示,虽然尚未发布最终法规,但新的许可要求可能不会产生像纽约BitLicense许可那样的加密货币公司外逃。Grčar还表示,由于该法律是现有银行法规的“更新版本”,因此银行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获得许可证的公司将被认为是金融机构。他还表示,该法律还意味着德国监管机构现在将加密行业视为“合法”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