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由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12”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称,应以诈骗罪追究杨某甲、郭某辉、谢某渊等7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据相山区检察院指控,该犯罪集团分别使用有关平台,以投资多种虚拟货币的名义,按照事先设计的寻找目标、建立信任、诱导投资、骗取钱财等手段,先后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130多人,骗取财物3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