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线下U币换现金隐瞒犯罪所得获利2300元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刑罚

PANews 4月25日消息,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披露案件,关岭自治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四被告人以“U 币”与被害人换取现金的方式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共计获利2300元,关岭自治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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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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