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20日消息,近日,贵州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秦某某以虚拟货币“挖矿”为幌子,诱使70多人参与传销,涉案资金上千万元。
经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被告人秦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徐某、丁某、白某(三人另案处理)等人在兴义市成立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宣讲虚拟币挖矿情况、夸大虚拟币获利情况,邀约、刺激客户向该公司投资。在收取一定的投资款后,购置百余台电脑作为“矿机”开始“挖矿”。
期间,该公司还推出短期租赁算力托管业务,即号称向客户出租“算力”,以高额的投资回报为诱饵,积极发展参加者进行投资,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亲友进行投资,获得对应不同级别的提成收益,投资越多、发展下线越多,所获收益(推荐费)越多。
2022年6月,该公司逐步停止向参与人“分红”,继而宣称停业整顿,并将投资人员的“租赁费”全部转走。传销层级达5个,参与人数70余人,涉案金额千万余元,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法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量刑情节,当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