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上一篇文→《买卖虚拟货币收到赃款,责任谁来承担?》当中,邵律师提到了老王因一笔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的『冻卡僵局』:
老王只愿补偿报案人2万,报案人要求老王全额赔付自己60万,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出现了僵局:公安既不划扣老王卡内资金,也不解冻老王的解冻银行卡。现状是:老王名下所有银行卡均被冻结。
作为一枚币圈刑事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处理的冻卡案件多了,也让本人不断的在思考:为什么个人之间买卖USDT,轻则被冻卡,重则被定性为洗钱类犯罪?如果普通人因买卖虚拟货币被冻结银行卡,应该如何与公安机关沟通?以达到排除刑事风险的同时,顺利解卡的目标?
01
早几年之前,解冻卡并不难
在2019年甚至更早的时间之前,因虚拟货币交易被冻结银行卡,并不像现在那么的艰难,只要是能提供交易相关证据证明你是正常买卖虚拟货币的,那么公安就会为卡主解冻。——这是一位混迹币圈多年的OTC商家和邵律师聊天时讲到的。
因为在以往,加密圈的人还没那么的鱼龙混杂,虽然有不少人是基于投机的心理入场,但高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普通人只看到币圈的人一夜暴富的神话,却看不到他们同时在承担的巨大风险。而且像比特币这种价格波动较大,交易速度缓慢的虚拟货币,也并不适合犯罪分子将其作为洗钱的工具。
所以公安机关以往对于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也没有一定要求补偿报案人才能解冻的“通行做法”。
但是稳定币的出现,在慢慢改变很多事情。
02
“断卡”行动与十部委通知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断卡”行动的背景,就是因为非法买卖“两卡”与电信诈骗、跨境赌博、经济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既然国家开始不断打击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了,那作为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当然也要不断的升级迭代:你不让我收人民币,那我就收虚拟货币,看你们怎么冻结。
USDT泰达币作为市场占有率最大的稳定币,由Tether公司推出,价格与美元锚定,在犯罪分子看来,是当之无愧的绝佳洗钱载体。于是,进入加密圈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了。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等。——对于犯罪分子不断迭代的新型犯罪手段,我国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法规予以规制。
在以上的背景下,司法机关对于虚拟货币交易者的态度,也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变化——从中性变为了负面。(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卡主联系公安机关沟通解冻时,不明白自己只是卖了个币而已,为什么会被承办当作嫌疑人一般被讯问?因为公安处理的涉币类犯罪太多了,难免会有先入为主的印象。)
03
被冻卡了,请自问:你真的无辜吗?
除去帮助他人洗钱以及正常的币圈投资以外,你为什么会买卖USDT?
U的价格明明是对标美元,但对方却愿意上下浮3分与你交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吗?
大家正常都用微信沟通,为什么有些人和你交易一定要用telegram等加密通话软件?
为什么有些买你U的人,在交易的当下就那么巧,正好TA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了,只能用第三人的账户打款给你?
为什么有些人经常找你买U,TA到底在做什么,有那么频繁的或者大额的U的需求?
为什么在交易时,双方只在群聊中发银行账户和钱包地址,不私下添加联系方式?
因交易虚拟货币已被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前提下,是及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处理,还是选择换卡与他人继续交易?
……
收益高,流动性强,安全程度高——这是投资的不可能三角。
在自己没有尽到审慎义务的情况下,为了赚取差价被冻卡,冤枉吗?搬砖套利?哪有这么好的赚钱门路!更是有些人,连KYC都不做,只要对方给钱,自己有得价差挣,就与对方交易。
04
越来越强的打击力度
什么是跑分?“跑分”就是“洗钱”,通过跑分,电信诈骗、赌博等赃款在多个不同的个人银行账户之间转移,以此来赚取佣金。
在司法机关看来,上述第三点中提到的交易方式,很难让人不怀疑,虚拟货币交易者是在跑分。再加上,为什么你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因为有被害人报案了。而且从被害人的银行流水可以看出,钱是打进了你的卡中。
对于你来说,某笔交易被冻卡是偶发性事件,一时的霉运,但对于办案机关来说,由于受理的被害人报案太多,他们的视角是:虚拟货币犯罪很难依靠传统技术手段进行侦办,难以抓到真正的犯罪分子,导致报案人的损失难以挽回,而为这些犯罪分子提供虚拟货币交易的人,就相当于洗钱犯罪的帮凶。在本人的文章→《【图解】卖USDT虚拟货币的风险》的文末评论也可看出,一线警务人员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
05
越来越强的打击力度
因为没有尽到审慎义务,导致自己的卡中流入了被害人的赃款。卡主有错吗?当然有错。但因此就应该所有被冻的卡主都被一棍子打死,被视为犯罪分子吗?或者就必须全额退给报案人才能够解冻卡吗?如果是这样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未免过于极端。
人只要承担法律限度内应当承担的责任就可以了,否则,这个世界就乱了套。
另外,币圈不是所有人都天天做着搬砖套利的事情,也有很多正常人的。之前一个老哥就和我说,他20年炒币赚的钱,到现在都不敢变现,都换成了稳定币存在钱包里。问他为啥,他说资金量比较大,有好几百万,因为一直找不到靠谱的人交易,担心自己被冻卡。
所以,频繁搬砖套利赚差价的这类群体,不仅自己被冻卡及涉刑风险高,还让真正的币圈人,那些正常交易的人,在交易时变得更难了,风险更大了,被冻卡后的解决难度更高了。例如《买卖虚拟货币收到赃款,责任谁来承担?》中提到的老王,他难道不是一个被牵连的无辜受害者吗?首先,他尽到了KYC义务,客户资金来源合法;其次,凡交易,必视频确认是对方本人交易,不收取第三方款项;最后,多次提醒对方理性投资,小心被他人骗。
报案人自己就没有问题吗?正如电影《孤注一掷》中所说:人有两颗心,一颗是贪心,一颗是不甘心。报案人是为了投资理财获得更高的收益,与网友认识后,短期内进行大额投资,导致被骗。想要获取高额投资收益,是贪心;被骗后,因为网友失联,只能抓着与之交易的老王不放,要求全额赔付,这是不甘心。
每个人都应当承担与其行为相对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06
越来越强的打击力度
邵律师遇到不少案件中,当事人因与承办机关沟通不畅,导致银行卡被长年冻结,影响到自身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既然出现了,那就要思考:如何才能解决?
有些卡主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会比较激动,一直主张自己也是受害者,凭什么要补偿报案人?作为律师,我理解这种情绪,但坦白讲,这对解决问题本身没有意义。因为承办警官也要思考,如何给报案人一个交代?所以,被冻卡了,你需要自证清白。
(这里要多说一句:有些卡主会无比愤怒的说,既然公安冻我的卡,就要证明我有罪!既然你证明不了我有罪,那你无权冻我的卡!——这个也不是与承办的有效沟通方式。被冻卡,是因为有被害人的资金流入到你的银行卡,被害人已经举证了自己的被侵害事实,因此,为什么赃款会流入到你的卡中?需要由你来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证明。)
自证清白的目的之一,是首先排除自身可能的涉刑风险,目的之二,才是沟通解卡条件。
据大数据检索,2019年1月1日- 2023年3月10日期间,各级人民法院有关“买卖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以“虚拟货币;买卖;刑事;明知系违法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为关键词,共检索到90份裁判文书。当前买卖虚拟货币刑事案件中,较多认定为掩隐罪,较少认定为帮信罪。
排除了涉刑风险之后,关于沟通解卡事宜,你需要提供证据链来证明自身确系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例如:是否有稳定的、合法的收入来源;在与对方交易时,是否已尽到KYC审查义务;以及还需要向承办说明解卡的必要性,长期冻结对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等等。
根据邵律师与承办沟通的经验来看,不少警官在排除了当事人的涉刑风险之后,还是愿意为当事人做不少工作的。
例如,出具情况说明,以便当事人与各大银行沟通来自银行的风控冻结(一般公安止付过或者是司法冻结过的卡,银行会加一层风控冻结或者是禁止非柜面业务)。
再例如,帮助协调报案人就补偿金额进行沟通,达成和解协议,且说明“若后续追回涉案资金,会退还给卡主”。
有效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打开方式。
07
写在最后
不少委托邵律师团队处理解冻卡事宜的卡主,其实他们已经和承办沟通了多次,但有些人是情绪上过于对抗,有些人是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达到让承办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所以出现了沟通僵局。
此时,你能够做的就是,与承办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沟通,并配合承办提供解冻证明材料,但怎样的沟通方式才算是『有效沟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或者委托专业律师帮助你处理,这也不失为一种高效的问题解决方式。
【来源:公众号 邵诗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