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魏富海、饶炜彤,曼昆律师事务所

今年七月份,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对社会发布了一个公告:重庆巨星耀科技有限公司因售卖EPF虚拟币后涉嫌集资诈骗,已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各位投资人需在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间带齐相关材料进行登记。这则公告的最后还说了一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投资人,其后续诉求将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于是就有人问曼昆律所魏富海律师:那我申报之后就能拿回被骗的钱了吗?

从这则公告来看,检察机关已经受理审查起诉,也就意味着罪名成立。那么当被骗的虚拟货币投资人去申报时,只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会有检察机关帮助被害人进行登记,随后被害人就不用再做什么了,等着法院宣判完毕退钱就行。

看着这个过程挺好的吧?这也是投资类被骗之后的常规操作流程,但事情没那么简单!

魏律师曾经写过两篇文章,《同样是网络投资被骗,为何你的钱拿不回来?》《购买数字货币理财产品爆雷亏损,法律规定:风险自担》,道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参与虚拟货币投资被骗后,即使被害人成功登记,可能会拿回来一部分钱,也可能会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因为参与非法集资类案件,最终风险由自己承担,国家不会为你的损失买单。

一般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会涉及资金返还问题,但真正能够追回的资金往往远低于受害者的期望。因为很多到了事发之时,嫌疑人已经将绝大部分资金挥霍掉,再加上本身资金流向很难完全追踪到,因此能够追回资金的少之又少,最终各投资人也只能按照比例拿回一部分投资款。

根据司法部门的统计,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平均资金追回比例较低,平均资金追回率在10%-20%。例如,201在广东某虚拟货币集资案中,受害人最终只能追回总损失的15%。再拿魏律师最近接触的一个案子为例,暴雷的企业因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也是集资类犯罪),业务员等被判处刑罚,魏律师的当事人总共申报了将近三十万的被骗资金,但最终法院执行局只退回了两万多,仅仅是被骗金额的10%,剩余部分损失也没有办法继续追回了。

因此,在重庆EPF虚拟币案件中,受害者也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追回的资金可能非常有限。

那么,这里应该又会人问:那有没有另外的方法,帮我追回被骗钱款?

方法肯定是有的。在平台尚未定性为刑事犯罪之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尽早采取行动,增加追回资金的可能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旦民事判决生效,我们申请执行之后,执行局是可以依照判决书所确定的数额,强制查封、冻结被告公司的资产,比如银行账户、不动产或设备,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成功案例表明,投资者在在平台尚未刑事定性时,成功申请了民事诉讼,并追回了近40%的投资款。比如在2019年,某P2P平台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立案侦查。部分投资者在刑事案件正式立案前,主动提起了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查封平台的部分资产。在民事判决生效后,执行局根据判决对平台的存款、房产等进行了查封和拍卖,成功为投资者追回了约40%的投资款。另外,在上海的一个虚拟货币集资案中,部分投资者在平台还未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时,迅速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成功申请了平台资金冻结。由于平台仍有部分流动资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帮助这些投资者追回了约30%的投资款。

回到重庆EPF虚拟币的这起诈骗案,既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的公告提到了未登记的受害者后期可以民事诉讼,那么肯定会有人提出:既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那我就去法院起诉好了。

事情怎么可能会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公安机关一旦针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针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案子最终必然会移送到法院进行审判。此时即使你不想作为投资人进行申报,自行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也会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且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优先于民事案件处理,法院在刑事审理过程中会驳回民事起诉,以避免事实重复审理。就算等待法院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再去法院进行民事起诉,法院还是会以同样的理由对这个民事案件不予受理。那么到时候,真的是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当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被骗的受害者,曼昆律所魏律师自然也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尽可能拿回被骗资金,因此,建议大家考虑平台尚未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时,及时发觉风险,积极通过民事诉讼维权,要求平台返还投资款,因案件还没有涉及到刑事问题,法院一般也会支持投资人的诉讼请求。同时,魏律师建议大家及时保留和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交易/充值记录、资金转账凭证、合同文本和与平台方的沟通记录等,以确保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综上,如果投资人发觉自己投资被骗,只要不是为了出口恶气,就想把骗人祸害送进去吃牢饭,还是建议提早通过可行的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案件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被转为刑事案件,或者有其他投资人报案,进入了刑事途径,那么就抱着及时止损的心态,能拿回来一分是一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