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4月20日消息,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微信文章称,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奇策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 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 4000 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科技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作为 NFT 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侵权,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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