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4日消息,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4月份披露了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诈骗团伙利用泰达币进行洗钱的案件裁判。4名95后通过其银行卡绑定平台倒卖泰达币单边交易流水金额3800万元,总计非法获利10.72万元。2021年12月21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定上述4人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主从犯之分;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此外,李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款1万元;肖大光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罚款1万元;蒋委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罚款5千元;肖小光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罚款3千元。

尽管宣判后有人以“上游犯罪未查实”进行对其中两名人员进行辩护,但今年初,株洲中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最终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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